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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参保指南
(一)哪些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
本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财政拨职工工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企业(单位)带好以下资料:
1、单位成立文件资料(企业有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即可);
2、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复印件;
4、参保职工花名册,内含职工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月缴费工资等内容;
5、参保职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6、工伤保险政策咨询电话:293605 5296161 5281710(人劳局)
办理工伤业务流程:参保单位在单位张榜公布预参保职工名单、缴费工资,职工无疑义后申请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实地确定费率,确定费率后单位业务办理人员收集以上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1、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和赔付调解协议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U 2、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U (四)参加工伤保险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1、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所需的合理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
3、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畏辅助用具的,经医院提出意见,社保机构同意后,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4、因工致残及因工残废待遇支付标准:
U (五)如何确定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工伤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其具体标准按高人劳保[2007]32号文件定期调整。
U (六)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申报?
1、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家属)自工伤事故发生一小时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市社保局报告,预计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须在30日内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携带:(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就业病诊断证明书;(5)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告工伤事故和工伤事故认定,在此期间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接到企业工伤报告后,进行调查核实,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及其受伤害职工。
因 工 致 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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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
发放方式 |
计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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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助金 |
本人缴 费工资 |
一次性发放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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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
22个月 |
20个月 |
18个月 |
16个月 |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
14个月 |
12个月 |
10个月 |
8个月 |
6个月 |
||||||
伤残津贴 |
本人缴费工资 |
按月发放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90% |
85% |
80% |
75% |
|||||||
因 工 死 亡 |
||||||||||
丧葬费 |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发放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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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补助金 |
54个月(被授予烈士称号为6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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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
本人缴费工资 |
按月发放 |
配偶 |
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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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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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或孤老按每人每月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 |
因伤致残及因工残疾待遇支付标准